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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改革新里程
来源:本站收集  作者:佚名  2016-11-16 09:31:59

    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同时备受关注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也正式对外公布,网约车这颗砸向出租车行业的“石子”终于在社会一片争议声中获得了合法地位。

    1 沉病积弊释唤改革新
    长期以来,体制僵化、机制呆板等问题严重困扰着传统出租车行业。截至2015年底,全国共有出租汽车约139万辆,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约8 500户,个体经营业户约13万户,经营主体分散,多种经营模式并存,并不存在所谓“垄断”。但是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确存在行业相对封闭、利益格局相对固化的情况。一些城市存在打车难,主要原因是有些城市过往出租汽车经营权未设置期限、私下炒卖严重,导致经营权价格畸高,经营成本上升,行业缺乏退出机制,运力调整困难,出现打车难等现象。
    (2015年中国“互联网+”出行研究报告》显示,移动出行市场开始从出租车打车市场向各个领域快速渗透,包括专车、拼车等。2014年,移动出行用车用户规模达到2.11亿人,2015年,移动出行用车用户规模达2.69亿人,同比增长27.5%。而网络约车的横空出世,在便利市民出行的同时,也出现了驾乘矛盾难处理、人身安全事故责任难追究、个人信息安全泄漏风险难避免等问题,加之专车太贵、快车太少、顺风车需提前预约,在告别“烧钱补贴”时代后,打车软件又渐成“鸡肋”。打车软件在诞生之初本是出租车司机的“盟友”,在红包补贴和接单便利之中度过“蜜月期”。而在打车软件打出专车、快车、顺风车等一系列产品后,让出租车驾驶人傻了眼,二者瞬间“反目成仇”。此外,传统打车与网络约车新旧矛盾交错,还有乘客、驾驶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。改革既要革除传统出租车管理的沉菏积弊,又要引导规范网约车发展,棋局之大,并非一朝一夕。
但出租车和网约车各有利弊,并非“你死我活”的关系。如果双方能够取长补短,对提高行业发展,丰富消费者多元化的出行需求具有积极意义。市场呼唤和人民需要成为点燃改革烈火的引信,而出租车行业“最后一公里”往往是改革的痛点,要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,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,这样的改革才得民心。

    2 新政彰显大智慧
    既然是一场改革,就要扶持代表新生产力的新生事物。出租车新政的最大亮点是打破了网约车的身份尴尬,确认其市场合法地位,这让滴滴、Uber、神州专车、易到用车、首汽约车等网约车企业喜不自禁。网约车顺应市场需求,填补市场空隙,是共享经济的具体表现,是出租车行业新生产力的代表。
   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的转换时期,必须大力扶持新动能,让新生产力走出“深闺”,或从“地下”爬出来,堂堂正正地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。网约车充分利用社会车辆的运送资源,为有特别需求的出行人群提供高品质服务,属于供给侧高端的市场服务,利国利民,必须确认其合法的市场地位,给予必要的“名分”。此次改革,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,发放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这意味着对符合预约出租客运条件的社会车辆网开一面,网约车可以名正言顺地开进出租车市场,不再东躲西藏打游击。
    同时,既然是一场改革,就要谋求公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。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增进人民群众福社为出发点。改革是以人民为本,为大多数人谋利益。虽然改革不可避免地要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,这需要利益机制的调整,谋求各阶层各方面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,让大多数人满意。这样的改革才有意义,才能得到群众拥护。
    网约车抢滩出租车市场,客观上抢了传统出租车司机的饭碗。此次改革,文件制定的过程,经过10多个部门、100多次会议讨论,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利益。比如对网约车价格的规范、“份子钱”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、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等,实际上是对出租车和网约车双方的一种利益平衡。以前网约车企业靠烧钱打价格战抢占市场,动了传统出租车司机的奶酪,引起社会矛盾。现在通过利益调节,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,各得其所,基本公平。
    既然是一场改革,就要打破固化的市场监管思维。网约车刚开上街头时,曾引发出租车行业哗然,在出租车司机的诅咒声中,各地监管部门也采取“围追堵截”的方式,大有将网约车扼杀于摇篮之势。但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最终决定性力量,网约车凭借万亿出行市场空间的支撑,一路杀出重围。
    此次改革,证明市场监管部门也改变了以往的固定思
维,顺应互联网的大潮,在出租车行业监管方面引入“互联网+”的大智慧,对网约车堵到疏,由另眼相看到一视同仁,推行“互联网+”的大监管模式,视野开阔了,方法灵活了,政策开明了。形势在变化,市场在发展,对应时而生的商业模式,特别是与互联网密切相关的业态,监管部门应以与时俱进的眼光予以审视,要主动融入互联网大潮中。这方面,互联网金融监管已捷足先登,对支付宝、网贷、微信红包等网络金融业态采取顺应互联网大势的监管方式,成效显著。网约车监管改革虽起步慢了一拍,但后发优势更明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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